行业研究|襄阳市:打造智慧城市公共数字底座发表时间:2025-03-21 17:30 针对“数公基”建设中缺少标准规范的问题,在遵循《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技术标准》(CJJ/ T 315-2022)等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围绕“数公基”建设内容及要求、编码赋码、基础平台、应用体系化标准化、管理对象数字化、数据采集及建库等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为“数公基”的建设提供规范、指引和预测。 (一)省市协同,制定“数公基”地方标准 根据“数公基”的实际要求,省市协同制定了“数公基”、编码赋码、统一标准地址等多个方向的多项标准。 (1)“数公基”类标准 已编制并发布的湖北省地方标准有《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总体框架规范》《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县城、乡镇、村庄三级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对城市“数公基”的标准体系,城市、县城、乡镇、村庄各级的“数公基”建设内容及要求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为“数公基”的建设提供指引。 (2)编码赋码类标准 编制了《湖北省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代码分类框架和编码规则(试行)》,并升级为《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识别代码编码标准》,现已经通过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的审查。该标准旨在解决万物标识的问题,规范了“数公基”的大类、中类、小类以及唯一“身份证”编码规则。编码规则由 6 位行政区划代码、6 位类别码和 9 位顺序码组成。 (3)统一标准地址类标准 新编制并发布统一标准地址湖北省地方标准《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标准地址编码规范》,将标准地址纳入“数公基”,并明确标准地址的命名规则、编码规则以及与门(楼)牌的对应关系,为通过标准地址将各种具有空间位置信息的各类要素匹配上图和相互关联打下坚实基础。 (二)因地制宜,制定具有襄阳特色的各类标准规范 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围绕基础平台、应用体系化标准化、管理对象数字化、数据采集及建库等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规范。 (1)建立应用体系化标准化建设规范 根据系统对接情况,探索出部门垂管应用系统和自建应用系统与基础平台对接的路径和方法,总结形成了《襄阳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应用体系化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和《襄阳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应用系统体系化标准化整合改造建设方案编制规范》,从部门应用系统梳理、管理对象分类和属性溯源、数据分级和目录编制、系统整合改造建设方案编制、应用系统整合和改造对接、数据汇聚和共享共用、项目建设管理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制定规范,指导各部门的应用体系化标准化建设。 (2)编制城市“数公基”部门管理对象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 由于所有的“数公基”都涉及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及数据自动更新,这是一项复杂的、长期持续的工作,根据需要编制了《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部门管理对象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梳理管理对象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对象编码赋码、业务系统改造和数据实时推送的工作流程和职责,为数据的动态更新形成长效机制。 (3)形成城市“数公基”基础平台数据采集及建库标准 为了规范基础平台必须要具备的各类基础数据的采集、建库、表达,制定了《襄阳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基础平台数据采集及建库标准》,详细规定行政区划与境界、地形地貌、房屋建筑白模、“一标三实”数据、基础设施、重要控制线、地名与 POI 数据、工程建设项目等数据的采集基本要求,建库数据组织及属性要求,数据要素权重及显示分级表达要求。
图 1 北斗网格应用 ![]() 图 2“地、楼、房、人、企”一体的通用搜索 以基础平台为支撑,将政府管理的对象进行数字化,并赋予唯一身份标识,通过治理或采集的手段实现管理对象上图,梳理管理对象全生命周期,对各部门的业务系统进行适配改造,实现管理对象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在线数据流转和动态更新 ;并面向各委办局开放基础平台各项服务能力,为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等场景应用提供体系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基础支撑,最终形成以数字孪生为特征的智慧城市数字底座和基础平台,推动实现“经济、社会、政府”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一)管理对象数字化 首先是把政府管理的所有对象全部数字化,由主管部门主导,结合本领域的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以及部门工作实际,按照《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识别代码标准》和《襄阳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要素分类编码表》,开展本部门城市管理对象大类、中类、小类、基本属性和管理对象的全生命周期的梳理工作,并通过基础平台为管理对象赋上统一识别代码、行业标识码和北斗网格码,然后实现管理对象数据治理上图并汇入基础平台,最后实现基础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将管理对象数据赋能部门业务。
图 3 襄阳市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示意图 |